为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,确保减排总体目标任务顺利完成,按照自治区环保厅、财政厅和发改委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印发<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度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之污染减排项目申报指南>的通知》(新环财发[2013]132号),哈密地区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,并将于4月30日结束。
为有效控制氮氧化物、氨氮、二氧化硫、化学需氧量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,保障环境质量,哈密地区环保局积极推进“十二五”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建设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顺利申请能够助力减排项目尽快完成,为哈密地区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。